个人金融信息常用“套路”助你擦亮眼睛,反套路

“卡还在,钱却被偷了”、“卡单被遗弃,钱丢了”、“填写礼物网上问卷,被电话骚扰”……这些现象此类事件并不少见,大部分都与个人财务信息泄露有关。

目前,互联网平台已成为广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收集者和使用者,但一些机构对消费者金融信息的保护并不乐观。 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课题组发表研究文章指出,一些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在规范用语、信息收集和使用、营销推广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。

快来了解一下一些机构收集个人财务信息的常见“套路”,帮助您擦亮眼睛、“反套路”。

个人金融信息常用“套路”助你擦亮眼睛,反套路(图1)

1、“术语”内容丰富、专业性强,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过度收集信息。

在手机上注册金融应用软件时,往往会有相关条款和隐私政策声明以标准合同的形式公布,要求用户同意授权。 然而,大多数人并没有仔细阅读过这些浩如烟海、专业性很强的“术语”。 即使消费者仔细阅读了这些条款,如果不同意,也往往意味着该软件无法使用。

众所周知,在实际执行中,此类条款往往会收集过多的金融消费者信息。 除了一些必要的信息外,不少互联网平台还额外收集金融消费者的身份信息、交易信息、资产负债信息、诉讼信息、合同履行信息、履约判断信息等。

在央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人士看来,一方面,互联网平台对信息采集范围拥有绝对的“话语权”,采集的“必要信息”范围过宽; 该内容可能并非真正“知情”,也可能并非真正“同意”。

为此,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明确规定,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“最低限度”的原则。且必要”,不得过度征收。 征信机构收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征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,并应当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收集信用信息的目的、信息来源和范围以及不收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。同意收集信息。

2、过度追踪和收集用户的“数字足迹”和“精准营销”,归纳性强。

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:刚搜索到某品牌的新手机,眼前就出现了一家小贷公司的消费贷款广告; “建议来得很快……

这些“精准营销”的背后,是一些互联网平台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“全面掌握”。 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,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会过度追踪和收集用户的“数字足迹”,不当使用数据驱动的营销策略。

在用户的众多“数字足迹”中,最“金”的是各类金融信息,包括账户信息、交易信息、信用信息等,这些信息可以构建大型互联网平台的“信用”支柱。 通过挖掘用户金融行为,分析用户金融行为特征,推送大量金融营销广告,“提前消费”、“过度消费”被部分信用脆弱人群所接受。

当更多的高风险、低净值人群被吸引陷入“无抵押消费贷”的陷阱时,金融风险就悄然开始酝酿。 因此,央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调研组提醒,应督促大型互联网平台在合法、合规、合理、合理、适度的前提下挖掘信息价值,促进消费升级,而不是采集信息“羊毛”,更别说杀鸡取蛋、耗尽湖水、钓鱼了。

个人金融信息常用“套路”助你擦亮眼睛,反套路(图2)

3、互联网平台提高了信用的“可得性”,但往往忽视“可承受性”。

借钱不需要在亲友面前“谦虚”,只需在互联网平台上申请贷款,就有机会获得资金支持。 诚然,这提高了信用的“可得性”,但对于信用脆弱的人来说,巨大诱惑的背后是容易被忽视的“承受能力”。

课题组认为,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消费者保护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基础,必须督促大型互联网平台树立“责任金融”理念。

课题组建议,应将金融业务依法全面纳入监管,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监管,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审查,严厉打击金融营销宣传行为。大型互联网平台应受到监管。

个人金融信息常用“套路”助你擦亮眼睛,反套路(图3)

4. 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? 专家建议:

(一)妥善保管银行卡、身份证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,不得出租、出借给他人;

(2)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网络上,不随意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号、账户密码、短信验证码、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;

(三)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,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机构办理,谨防个人信息被盗;

(4)在下载安装应用程序或与第三方办理业务时,注意相关授权权利,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,填写个人信息,避免重要信息被非法使用;

(五)不得随意丢弃信用卡购物单、ATM收据、信用卡对账单等交易凭证,切碎或使用碎纸机销毁无效的金融业务单据;

(6) 警惕询问您个人财务信息的电话和电子邮件。 如果遇到此类情况,应提高警惕,必要时立即报警;

(七)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各项业务时,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目的,防止身份证复印件移作他用。

吴宇,唐建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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